隨著汽車工業(yè)技術的飛速發(fā)展,越來越多的先進電子技術應用到汽車工業(yè)領域。電子電器部件的投入成本已超過機動車總成本的40%。汽車上的電子部件涉及車輛的發(fā)動機控制、自動變速箱控制、牽引力分配控制、防抱制動控制、安全帶和氣囊控制以及智能化、舒適性、通行信息管理等系統(tǒng)。同時車輛的電子電氣系統(tǒng)在周圍有強大的電磁場環(huán)境下不能受到干擾,還具有不能干擾周圍其他車輛和設備電氣系統(tǒng)以及無線電廣播和通信。
機動車對環(huán)境的電磁干擾已被視作與噪聲、排放同等重要的公害,涉及到環(huán)境保護、人身健康、行駛安全等。
機動車整車及零部件工作環(huán)境通常很惡劣,始終處于一個充滿電磁相互干擾的環(huán)境,為了避免互相干擾,車輛必須具有優(yōu)良的電磁兼容性能,同時也必須提供一個具有能夠模擬并復現(xiàn)車輛電磁兼容性環(huán)境的測試實驗室,來驗證車輛的電磁兼容性能。
隨著電子技術和信息技術的發(fā)展,電磁兼容試驗從最初的室外良好的電磁環(huán)境下的試驗,一直發(fā)展到室內全天候專用機動車電磁兼容實驗室。在安裝電磁兼容專用測試轉鼓的電波暗室內測試,能夠保證測試不受天氣影響、不受外界電磁環(huán)境因素影響、測試結果的一致性好、能真實模擬車輛行駛狀況,滿足車輛研發(fā)、生產和認證過程的電磁兼容測試需求。
機動車整車及零部件的電磁兼容試驗,包括輻射和傳導騷擾測試(EMI)、輻射和傳導抗擾性測試(EMS)、靜電放電抗擾性測試(ESD)等試驗內容。因此針對機動車輻射騷擾和抗擾性的電磁兼容實驗室應包括以下三大系統(tǒng):
1、機動車EMC電波暗室系統(tǒng):
為汽車整車的各項電磁兼容測試提供測試環(huán)境。包括大型半電波暗室、轉鼓室、放大器室、控制室或區(qū)域等。(電波暗室)
2、 機動車電磁兼容測試轉鼓系統(tǒng):
系統(tǒng)必須具有低輻射、帶四輪獨立驅動轉鼓,能夠模擬汽車各種行駛狀況。為汽車整車在行使中的輻射騷擾和輻射抗擾性測試提供測試環(huán)境。系統(tǒng)包括轉臺、轉鼓、車輛冷卻系統(tǒng)、車輛尾氣排氣系統(tǒng)等。
除了用于對汽車整車及零部件的輻射/傳導干擾、輻射/傳導抗擾性、靜電放電抗擾性等測試項目進行綜合試驗所需的儀器、天線和多頻段功率放大器外,還包括將車輛上的各種電量信號、機械運動信號通過光電的相互轉換引至暗室外部進行觀察和記錄。
在車輛電磁兼容測試中除了運用電波暗室系統(tǒng)、測試儀器系統(tǒng)、測試轉鼓系統(tǒng),還運用了車輛行駛控制裝置。機動車專用電磁兼容試驗室,實現(xiàn)針對車輛上電子控制系統(tǒng)的騷擾和抗擾性測試,比如制動防抱死系統(tǒng)(ABS)、電子制動力分配系統(tǒng)(EBD)、牽引力控制系統(tǒng)(TCS)、車輛穩(wěn)定性控制系統(tǒng) (VSC)等。對于目前已經逐步開展的新型能源車輛,其車輛驅動的原理進行了重大變革。比如車輛沒有發(fā)動機運轉而車輛停止的怠速狀態(tài)概念、車輪由多個獨立的電機控制、在車輛運行過程中能量不斷轉換等,這樣就必須配置獨立驅動的車輛轉鼓。
隨著國內汽車生產企業(yè)的發(fā)展,眾多國產車輛需要出口,主要為轎車、多功能車(SUV)、多用途車(MPV)、輕型卡車、重型卡車和大型客車等。出口國家有俄羅斯、烏克蘭、南非、中東地區(qū),甚至歐洲發(fā)達國家。在眾多的出口過程中,針對車輛進行的電磁兼容檢測也是汽車整車出口認證中的必須測試要求。
目前出口車輛的電磁兼容認證主要有E標志(E Mark)和e標志(e Mark)認證。E Mark認證是歐洲經濟委員會頒布的ECE法規(guī),不是強制性標準,但是受到歐洲國家推薦采用。從市場需求分析來看,許多國家也愿意接受符合ECE法規(guī)的測試報告和證書。e Mark認證是歐洲共同體頒布的、對汽車產品實施批準的指令,是強制認證標準。這些法規(guī)和指令都有針對車輛電磁輻射騷擾測試和電磁輻射抗擾性測試。通常車輛采用ECE R10.02法規(guī)和72/245/EEC指令。
在寬帶電磁輻射騷擾測試中,ECE R10.02只針對發(fā)動機轉速提出要求,而72/245/EEC中還要求能夠持續(xù)運轉的電氣設備在最大負荷工作,如雨刮電機、空調風機、閃光繼電器、收音機等。在窄帶電磁輻射騷擾測試中,ECE R10.02 檢波器采用峰值檢波,而72/245/EEC中采用平均值檢波。在電磁輻射抗擾性測試中,均要求車輛以50km/h的車速行使。在ECE R10.02中為給出車輛狀態(tài)失效判定準則,而72/245/EEC中則清晰列出了多條車輛測試狀態(tài)和失效判定準則,比如儀表盤上涉及車輛安全的指示燈狀態(tài)、雨掛電機和閃光繼電器出現(xiàn)異常、車輛運動機械出現(xiàn)異常等,為認證提供了明確的規(guī)定。
因此在進行車輛電磁兼容設計和驗證過程中,對認證要求要有清晰的認識,才能根據(jù)出口的國家和認證公司選擇測試標準。不管是E Mark認證,還是e Mark認證,其電磁兼容的要求相對著名的跨國汽車生產廠的標準要求還是較低的,但是仍舊有不同的國內廠商的車輛未能一次通過電磁兼容認證,建議整車廠應提高配套的電氣零部件的電磁兼容性能,并且應該重視設計、廣泛進行試驗和驗證,才能提高我國出口車輛的產品質量和技術水平。